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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课成绩评定办法及补考的规定
 

(一)体育课考核
    1.一年级基础体育课和二年级专项体育课的成绩均按学期考核登记,由体育实践成绩(占 80%)和体育理论考核成绩(占20%)两部分组成。
    2.体育实践课各项目的考核是在学习项目结束后随即进行,学期里所学项目的各自比例 为该学期的实践成绩。
      1)一年级按教学计划进行
      2)二年级专项课成绩占该学期70%,身体素质占该学期30%。
         身体素质第一学期:800m跑(女)1000m跑(男)立定跳远(男女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第二学期:仰卧起坐(女)引体向上(男)50m跑(男女)
      3)选修课专项成绩占100%
    3.各项院代表队队员的体育实践课成绩,由本队教练员根据学生在本队的训练,出勤表现及比赛成绩评定(成绩可从80分起,以资鼓励),后交该生所在体育班的任课教师登分,本学期可免上体育课。
(二)体育课考勤
    体育课实行考勤登记和缺勤扣分的办法,教师须认真做好考勤登记,定期向教务处报告, 对缺勤情况还应从该学期体育课总成绩扣除,扣分标准如下:
      1.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
      2.请假(事、病)一次扣1分
      3.旷课一次扣3分,按三次病事假对待。
      4.缺课超过该学期计划学时l/3者(包括病,事假)不予评定该学期体育课成绩,待本人自修,考该后方可评定成绩,成绩评定按补考对待。
(三)重修与缓考
      1.重修:学生某学期体育课成绩不及格须重修,重修可在任一学期进行,以自修为主, 学期末找原任课教师补考,补考原则上是哪项不及格补考哪项,补考后成绩在及格以上只写 60分,如不及格仍写实际成绩。
      2.缓考:学生因病、因故不能参加该学期考试可申请缓考(申请手续:个人申请,持校 医院证明、系主任签字后由任课教师签名,体育部备案,后交教务处),须在下一学期第四周 补考,补考项目是缺哪项补哪项,补考成绩按实际考试成绩计算。
(四)学生在接到补考通知后,应按时参加补考,凡无故不参加补考者,原来成绩即为补考成 绩,并不再予以补考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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